servers.html 3.54 KB
{{> layout/header_jian}}
<div class="about-container clearfix">
    {{> about/about_nav}}
    <div class="about-body copyright">
        <h2>版权声明</h2>
        <div class="about-section">
            <p>《YOHO!GIRL》上所刊载的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、图片、声音、录
                像、图表、标志、标识、广告、商标、商号、域名、软件、程序、版面设计、专栏
                目录与名称、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,均受《中华人
                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及
                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及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,为
                新力传媒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或合法使用。</p>
            <p> 凡《YOHO!GIRL》上注明“《YOHO!GIRL》”以及特别注明版权的内容,包括但
                不限于本软件上刊载的所有与《YOHO!潮流志》杂志内容相关的文字、图片、图
                表、音频、视频等网上内容,版权属于新力传媒或相关权利人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
                站或个人未经新力传媒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
                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经书面授权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 “来源:《YOHO!潮流志》版X期X页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              《YOHO!GIRL》上刊载的内容未注明来源于“《YOHO!GIRL》”的作品均为转载
                稿,本软件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
                用,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 未经新力传媒或相关权利人
                的书面许可,对于《YOHO!GIRL》上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,任何
                人不得变更、发行、播送、转载、复制、重制、改动、散布、表演、展示或利用网
                络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网络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,否则以侵权论,
              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 已经新力传媒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
                使用。著作权人发现本杂志载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或作品,要求本杂志提供侵
                权人注册资料或删除所谓侵权内容,应向本网律师提供下列材料:</p>
            <p>1. 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;</p>
            <p>2. 著作权权属证明;</p>
            <p>3. 侵害著作权作品在本网站的所在位置;</p>
            <p>4. 著作权人的必要的真实的联系方法;</p>
            <p>5. 对于自身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书面保证;</p>
            <p>6. 法律明文要求的其他资料。</p>
        </div>
        <div class="about-section">
        <p>律所名称: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</p>
        <p>律师姓名:葛永彬合伙人、董剑平资深律师</p>
        <p>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0-11楼</p>
        <p>邮编:200120</p>
        <p>电话:86-21-60613698/86-21-60613621</p>
        <p>传真:86-21-60613555</p>
        <p>Email:geyongbin@zhonglun.com/dongjianping@zhonglun.com</p>
        </div>
    </div>
</div>
{{> layout/footer_jian}}